官DQ梁國雄理據 宣誓行徑誇張、不符莊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7/14 16:32

最後更新: 2017/07/14 16:3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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車耀開攝

梁國雄、劉小麗、羅冠聰及姚松炎4人今午被法官頒令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,法官於判詞中指出,梁國雄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原因:於宣誓時手拿張開的雨傘,叫喊口號及撕碎紙條,皆與宣誓之真正目的無關。客觀上,這些誇張的行徑與行為,顯然超出了在該場合所需的莊嚴及尊重的合理範圍,而上述的莊嚴及尊重,應該與場合及憲法重要性相應的,因為梁的行為,在客觀來看並不符合莊重規定。

法官又認為,梁於宣誓前後叫喊口號,是試圖把口號傳遞作為宣誓的一部份,因此不符合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。

法官又不接納梁指出,其做法是依賴以往立法會主席的裁決,從而指出他沒有蓄意違反法律規定。法官認為梁於去年10月12日宣誓當天,已客觀地拒絕及忽略宣誓,因此推翻立法會秘書認為梁宣誓有效的裁決。